日治時期宜蘭廳署
設治以前
約3、4千年前→蘭地已有人類居住。
1796年 →9月16日,漢人吳沙率眾入墾蘭地。
1810年 →4月4日,知府楊廷理奉委籌辦開蘭事宜,始植竹為噶瑪蘭城,環以九芎樹。
閩浙總督方維甸奏請噶瑪蘭收入版圖。
清治時期
1812年→2月17日,戶部奉旨批示遵辦,噶瑪蘭廳正式建置。
8月10日,翟淦借補噶瑪蘭廳,為首任通判。
1813年→通判翟淦建噶瑪蘭廳署於城之東街,南向,凡6座。
1875年→噶瑪蘭廳改制為宜蘭縣。
日治時期
1895年→6月22日,日軍進占宜蘭。
設宜蘭支廳,隸屬台北縣,河野主一郎為支廳長。
1897年→5月,宜蘭支廳升格為宜蘭廳。
1906年→宜蘭廳署及廳長官邸等14棟宿舍竣工,位於城之西南,護城河外,今舊城南路。
1920年→7月,廢廳置宜蘭郡、羅東郡、蘇澳郡即蘭陽三郡,屬台北州管轄。
國府時期
1945年→8月15日,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。
1946年→1月16日,成立台北縣政府,於宜蘭設宜蘭區、羅東區、蘇澳區與宜蘭市。
1949年→5月20日,台灣實施戒嚴。
1950年→10月10日,宜蘭復縣,方家慧為官派縣長。
1951年→6月1日,首任民選縣長廬纘祥就職。
1974年→宜蘭縣政府於舊城南路原址重建之4層大樓落成。
1987年→7月14日,解除戒嚴。
1997年→1月28日,位宜蘭市和平路之宜蘭縣政中心行政大樓竣工,宜蘭縣政府遷入啟用。
12月13日,歷任地方首長官邸經修護復原,啟用為宜蘭設治紀念館。

噶瑪蘭廳在楊廷理、翟淦與陳蒸等三位地方首長籌建下,完成廳城之規模。